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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推动新能源领域“央国企+民企”混改(附文件)

发布时间:2022/5/7 8:58:22   浏览次数:269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旨在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各自优势,鼓励以合作新设市场主体等增量混合所有制方式推进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项目。

将聚焦于三类重点项目: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重点推荐地方国企和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

-有关中央发电企业重点推荐集团下属企业与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并与地方政府做好沟通。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可在新能源接网消消纳等领域,推荐与民企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增量混改项目。

文件中明确,新能源领域将以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为主,选取一批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主体开发运营的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国企和民企的各自优势,并调动其积极性,在新能源领域探索形成国企和民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方式以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从而为新能源发展培育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和有生力量。

重点推进项目主要为光伏、风电开发项目,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接网消纳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储数”融合、“风光储园”、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项目以及大型光伏、风电基地配套的风光防沙、防风、固草项目等。

文件明确表示了给予具体配套措施,将积极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共性问题和困难,帮助项目落实、对接,对确有“引战难”的项目,经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确认可进行有关方面的调整。指导有关企业用好现行的并购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等财税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项目的大力支持,鼓励地府金融机构给予精准贷款支持。

同时积极协调配套政策支持,在土地、环保、保障并网等方面给予相关支持,加强地方监督,破除捆绑产业落地或设置前置条件等地方隐性壁垒。对于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供有关地方和企业学习借鉴,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效应。

据光伏們消息,此次针对新能源领域的混改将主要集中在整县推进与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就光伏电站投资而言,央国企资金实力雄厚,民营企业模式灵活且经验丰富,各自在不同领域拥有独特的优势。事实上,自从国有企业大规模进入新能源投资领域之后,完全颠覆了此前民营企业活跃的市场形势,尤其是光伏电站投资领域,民营企业的市场占比越来越低。这一文件的出台,为行业提供了一个机会,探索国企、民企合作的新模式与新方向。

以下为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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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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